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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萧条与中国的法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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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6 16: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34年,中央苏区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失利,红军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长征。与此同时,国民党政权在南京稳定下来,并在1928年东北易帜后名义上统一了中国。这一时期,国民党政府开始实施重大的经济改革,为后来的经济政策变动奠定了基础。
1
“黄金十年”

1928-1937年,被称为民国的“黄金十年”,这一时期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相对宽松,以及各方面的快速发展。然而,从1935年开始,经济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国民党政府的官本位经济政策开始取代之前的民间主导模式,引发了深刻的社会经济变动。
巫宝三、刘大中和叶孔嘉的研究提供了对民国“黄金十年”经济增长曲线的深入分析。根据他们的研究,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呈现了明显的波动性,具体表现为“增加-减少-增加”的模式。从1927年到1932年,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但1933年至1934年间遭遇了衰退。然而,到了1935年至1936年,经济又重新增长,并在某些方面超过了1932年的最高水平。
在工业领域,特别是轻工业,这一时期的增长尤为显著。纺织业、面粉加工业和矿冶业等轻工业部门的发展速度较快,而相比之下,重工业的增长则显得相对滞后。JohnK.Chang的研究表明,黄金十年期间机器工业的增速大约在8.4%左右,而叶孔嘉和Rawski的估算则分别为7.7%和8.1%。
国民政府对工业增长的支持相对积极,费维凯在《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引用的数据指出,黄金十年中发电量年均增长9.4%,棉布产量增长16.5%,银行存款(按1928年物价计算)增长15.9%。这些数据显示,尽管面临诸多挑战,国民政府时期的工业增长速度仍然超过了同期的日本和美国。
此外,国民政府还致力于改善全国的交通网络,拓展邮电业务,并开辟定期航线和修建铁路。1928-1937年间,共修筑了接近8000公里的铁路,这一数字是1912-1927年15年间修筑铁路长度的两倍以上。这一时期铁路的建设,除了浙赣铁路向德国借款以外,其他基本上为自建,体现了国民政府推动现代化政策的决心。
然而,尽管工业增长迅速,但中国制造业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对GDP的贡献相对较小。例如,1935年中日棉纱厂生产成本的比较显示,中国工厂的成本是日本的两倍。此外,中国纺织业的利润虽然高于在华日本中小型企业,但与日本大型企业相比仍有差距。
这一时期的经济命脉很大程度上被帝国主义控制,国民政府缺乏经济治理能力,导致投资大量流向政府而非工商企业,不利于经济发展。此外,农产品进出口数量形成明显反差,农村经济整体徘徊不前,甚至衰退恶化。
这一时期的农村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中国农民的生活境遇非常艰难,与英美法农民相比相差甚远,大多数农民生活在赤贫之中。这种危机是由政治纷乱、经济破产、社会失序、文化失范所引发的整体危机,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急剧衰退的危机。
2
金融控制权的争夺

在北伐战争时期,民间企业财团对国民政府控制金融的做法感到忧虑,特别是在1928年国民党决定成立中央银行,结束了金融自由时代。这一政策转变引起了民间金融代表的极大关注,他们担心政府的过度介入可能会限制私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和自主权。
1928年11月1日,中央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国民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央银行的成立是南京国民政府最主要的金融垄断机构,其第一任总裁是宋子文,第二任总裁是孔祥熙。总行设在上海,各省市设有分支机构。该行开业时额定资本2000万元,拥有发行货币、经理国库、募集内外债之特权,并逐渐控制了全国金融。
中央银行的成立和运作,使得国民政府能够通过金融手段加强对经济的调控和影响。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中央造币厂铸银本位币及厂条归中央银行独家发行。到了1935年11月以后,中央银行与中国、交通、农民银行一起获得了法币发行权,1942年7月起,垄断了法币发行。中央银行还集中办理票据交换,经收私营银行、钱庄、信托公司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并监督各类金融机构。
然而,国民政府的金融政策并非没有遭到反对和忧虑。特别是民间企业财团,他们担心政府的金融控制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例如,被誉为“中国摩根”的陈光甫,作为民间金融代表之一,提出了旨在限制中央银行权力的建议。但这些建议并未被采纳,反映出当时国民政府加强金融控制的决心。
总的来说,1928年中央银行的成立是国民政府金融政策的重要一环,它不仅加强了政府对金融的控制,也反映了当时政府与民间在金融政策上的分歧和矛盾。尽管民间有所忧虑和反对,但国民政府仍然坚持其金融政策,以期实现对经济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
大萧条的冲击

1929年西方经济大萧条对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作为银本位国家,在这场危机中受到了重大打击。黄金价格的暴跌导致白银价格上升,这对中国的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具体来说,黄金价格的下降减少了持有黄金的国家对白银的需求,而作为银本位国家的中国,其货币价值与白银挂钩,白银价格的上升增加了中国商品的成本,从而降低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大萧条期间,西方国家普遍经历了严重的经济衰退,失业率飙升,工业生产大幅下降。例如,美国有5000多家银行倒闭,86000家企业暂停营业;国民生产总值从1040亿美元下降至410亿美元。这场危机对全球贸易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国际商品价格暴跌,对中国这样一个依赖出口的国家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在大萧条期间,中国的出口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国际市场需求的急剧下降,中国的主要出口商品,如丝绸、茶叶等,面临了价格下跌和销量减少的双重压力。
罗斯福在1933年上台后实施的新政,对全球经济特别是中国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新政的核心措施之一是美元贬值,美元贬值使得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因为以美元计价的中国商品变得更加昂贵,这无疑加剧了当时已经十分困难的中国出口形势。
此外,罗斯福政府在1934年实施的《白银收购法案》进一步推高了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由于中国当时实行的是银本位制,白银价格的上升直接削弱了中国货币的购买力。这一法案规定美国增加白银储备,直至白银占总货币储量的四分之一,导致国际银价飙升。据统计,美国实施《白银收购法案》后,中国白银外流总数约为6.45亿盎司,约占当时中国白银流通量的一半。这种大规模的白银外流不仅加剧了中国的金融压力,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包括银行挤兑、银根紧缩、出口锐减和整体经济萧条。
国民政府为了应对白银外流和经济萧条的局面,曾试图通过征收白银出口税、干预外汇市场等措施来稳定银价。然而,这些措施并未能有效遏制白银的流失,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情绪,并刺激了白银走私。在这种背景下,国民政府不得不采取更为根本的币制改革,以期稳定国家金融和经济。
4
法币改革

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的法币改革是中国货币制度的一次重大转变,它标志着中国从银本位向信用货币的过渡。这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同时也受到了国际银价波动的冲击,特别是美国《白银收购法案》的影响。法币改革的实施,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来金融资本由民间所有的状态,转而进入国家垄断的新阶段。
法币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公私款项的收付均以法币为限;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负责法币准备金的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要求所有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将持有的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银行兑换法币;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的契约,到期日以法币结算收付;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自由买卖外汇,稳定法币汇率。
法币改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改革稳定了金融市场,降低了利率。与银本位相比,信用本位下短期利率更加平稳,长期利率也大幅下降,这表明管理得当的信用本位在稳定金融市场方面明显优于商品本位。其次,法币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对金融的控制,促进了政治统一,提升了政府的财政能力。通过改革,政府获得了巨大的改革红利——5亿盎司银,相当于一年财政收入,这为稳定汇率以及战时财政提供了重要支持。
然而,法币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改革后法币成为不兑换的纸币,其信用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另一方面,法币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民间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尽管市场参与者在币改之初并不认为政府是在蓄意进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5
银行国有化政策

面对经济危机,南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对金融界和实业界的国有化政策。1935年,南京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将多家民营银行收归国有,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来金融资本由民间所有的状态。这一政策转变引起了民间金融代表的极大关注,他们担心政府的过度介入可能会限制私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和自主权。
南京政府通过发行一亿元公债,其中2500万元用于增加中国银行的官股,这一措施有效地使政府在中国银行中的股份超过了商股,实现了对中国银行的控制。这次改组是南京政府金融垄断政策的一部分,目的在于通过国家资本的注入来加强对银行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国民政府还对交通银行进行了改组,将其定位为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在金融领域的控制力。
南京政府对交通银行进行了两次改组,第一次在1928年,颁布了《交通银行条例》,特许交通银行为“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并在1933年4月进行了第二次改组,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国民政府金融体系中的重要角色。
改组后的交通银行,其经济实力得到了增强,但同时也坚定了国民政府对其实施金融统制的决心。国民政府通过赋予交通银行特许身份的方式,增强了政府在行务上的发言权,使其成为具有半官方性质的银行。尽管交通银行仍保有私股的实际控制权,政府的特许权在业务经营上的影响很小,但在形式上已是半官方的,可以自由经营。
此外,交通银行在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的币制改革中,接收了多家银行的发行业务及其准备金,其发行额在法币政策实施前夕已达到10451万元。抗日战争时期,交通银行坚持发展业务,不仅在西南、西北地区及越南增设了分支机构,还在菲律宾设立了分行,并在1942年7月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后,主要业务转为办理工矿、交通和生产事业的贷款与投资等。
据统计,到1935年,全国官办银行数量达到1971家,占所有银行机构的77%。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加强了国民政府对金融的控制,但也引起了民间金融界的担忧。一些民间金融代表担心政府的过度介入可能会限制私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和自主权,对金融自由时代结束表示忧虑。

陶宏伟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手机1371262787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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