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票为1955年~1993年间中国大陆地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伴随粮食定量供应在流通领域粮食及粮食制品买卖的票证。粮票为供给制制下的主要票证之一,分为全国粮票、军用粮票、地方粮票和划拨粮票四种。 获取途经 粮票获取的主要途经,由城镇居民凭粮食户口,,居民粮食供应本,,——一种粮食计划指标册到指定国有粮店兑换。粮食关系与户口紧密挂钩,公安部在人口统计中把由政府计划供粮城镇居民划为“非农业户口”。1953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从此粮票完全进入流通领域。 面值 最初的粮票采用16两制计量,1959年改为10两制计量,从1985年起改为公斤制,公斤和市斤并存、混用。面额有半两(很少)、壹两、贰两、伍两、壹斤、贰斤、拾斤,甚至百斤、千斤(很少)的。 票面 粮票票面设计均采取线条装饰图案,粮食发行机关印章均为方形,每套票的票幅规格一样,粮票的上边一般有齿孔。1967年-1974年,粮票也充满政治色彩,票面以“革命圣地”、“工农兵形象”、毛主席语录,,“必须把粮食抓紧”等,,为装饰图案的主要表现内容。票幅最大的是1957年国家粮食部发行的“军用定额支票”,四枚票幅一致,均为150毫米×67毫米,竟与信封差不多大小;而最小的则是浙江省发行的10市斤粮票,为8毫米×9毫米,只有指甲盖大小。
特殊货币
和其他票证一样,粮票在被称为黑市上买卖交易;其时的票证买卖为部分无业者的谋生手段。这样的交易被称之为“投机倒把”,是列入打击对象的。轻者行政拘留、没收非法所得,重者判处管制、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等。三年困难时期有人因为饥饿画粮票而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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